走出心甘情願與末世災難的兩極論述:重省文革時期的藝文宣傳
作者:陸欣

2016 年是文革五十週年,近來相關研究頻出。其中不乏從文化資本、極權主義等角度作出的優秀解讀,但上述研究都沒有解釋,大量群眾是如何「心甘情願」地聽從指令展開鬥爭的;一般對文革文藝作品的認識,也都停留在樣板戲作為主流、文化被政治高度操控、革命被極權工具化的層面上。這種既定的概念使得這一時期的文化生產與實踐問題逐漸封閉,無法與更多學科展開對話。

然,彭麗君的新書《複製的藝術:文革期間的文化生產與實踐》從文化研究的角度出發,重新審視了文革的宣傳藝術與「主體」,並融合社會性模仿與典範文化的概念,企圖拓展文革研究的深度與廣度。

作者將文革的時間軸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充滿多元模仿與複製行為,第二階段即強調樣板戲的地位。劃分的依據是模仿行為背後的認同種類,這種認同種類又分為群眾是否主動貼近官方立場;或者官方是否給予群眾這種信任,任其以自主的方式習得毛主義。

因為文革研究非常複雜和矛盾,全書採以「辯證」的方法貫穿。該種「辯證的理性」有意將歷史的動態、變革的動力學與革命的可能性從工具理性中活化出來。這樣不僅可以防止「科學的」數據遮蔽多元的討論面向,更能防止學術研究淪為與虎謀皮。

本書的一大貢獻還有分辨文革歷史中的「還原」與「詮釋」。即使文革的歷史暴力且殘忍,但本書並不以「災難」或「過去」簡單將文革定性或刻意「遺忘」,而是盡可能擺脫被管治的邏輯與官方的立場,用書中的文句即為「重新激活那些既推動文革、又被文革遺棄的辯證精神」。

正如季羨林的《牛棚雜憶》顯示出文革主體不能簡單以受害者與迫害者來劃分,本書關於知識分子的研究也正好呼應了安舟(Joel Andreas)在《紅色工程師的崛起》中未完成的部分,即「不能被簡單歸類為紅或專」的文化精英群體。根據作者的說明,這群文化精英既不「紅」,也不「專」,也無法用葛蘭西所區分的「有機型知識分子」與「傳統型知識分子」加以分類。彭麗君強調主體與被動無法簡單劃分,並且在書中,作者認為知識分子也應當為其所遭受的命運負責。

重新發現文革主體及其能動性是本書的重要關切,因而本書牽涉的文革主體相當廣泛,包括紅衛兵、赤腳醫生、戲劇演員、文化工作者等等,以及毛澤東本人。作者沒有過多糾纏在理論上,而是對阿杜塞(Louis Althusser)意識形態召喚與主體關係進行簡明補充:展現個體向意識形態主體靠攏的現象,透過論述主體對意識形態的渴求,以闡發文革主體的能動性。

書中首先明確表明,「主體不同於個體,而是指不同個體跟當權的意識形態互動,進而使人感到自我的存在」;本書同時重構「模仿」的概念,將其抽象地論述為「一個社會得以形成和治癒的過程」,是為主體之間的黏合劑。在意識形態機構被打倒的文革時期,「模仿」使得主體能夠服從。

關於革命群眾的自由與規訓,作者認為使這種自由成為可能的,是猶如織網般存在的模仿結構,亦即當時人們從事的不同類型活動。在作者看來,這些政黨運動和社會群體都有其「模仿結構」。但這種模仿結構究竟是什麼呢?

此處的模仿或「複製」有著微妙的差別和複雜的轉化,如戲曲的移植是失敗的複製工程;而赤腳醫生的推行,則成功地改革了體制。這種社會模仿性的概念作為一個「多面向的機制」,既涉及個體的轉化,也關乎體制的改革和文化的斷裂。

作者進一步引入陶錫(Michael Taussig)的他異性概念,說明典範與複製品之間多樣甚至扭曲的關係,這個複製的順從性和他異性的問題也是本書的核心。由此作者完成了「模仿」的理論建構,並接著以文化視角審視宣傳問題。

作者認為宣傳文化的接收和再生產,有可能為意識形態製造漏洞,使其具有開放性。因為這種宣傳文化允許集體形成,能讓「人的連接多過分割」。在此基礎上,作者分别探討下列三個層次的文化:作為宣傳的文化、作為藝術的文化,和作為文明的文化,以回答文革如何重構中國文化。這三個層次既相輔相成,又彼此抗衡。

本書指出文革的宣傳品既服務政治,又服務民眾,讓個體連接形成集體:例如大字報的產生提高了全國的書法水平。若仔細研究該種宣傳藝術的生產與實踐,就能夠理解文革破壞文化、重構文化的企圖與邏輯,也更能理解文革引發的暴力世界背後複雜的政治、文化圖景。本書提醒我們不應該只看到高壓的文化管控,而應重拾文革對孕育新文明的承諾──把權力回歸人民。

本書提供了扎實的史料,包括十多位文革經歷者的訪談,清楚說明了宣傳文化成為民眾日常生活的過程。透過地方視角,本書也為樣板戲的推行提供了新的闡釋。

作者特別提出樣板戲滲透到全國的兩種機制:再媒介化和移植。作者指出樣板戲移植到粵劇過程中,廣東文化工作者在其中失去了曾經擁有的文化自由和美學自信;但從數據上來看,文革卻為粵劇最後的黃金時期。除此之外,作者還從編曲、發音、用字到唱法細緻解讀了樣板戲的粵劇移植過程,是非常新奇又生動的文革知識,該種地方視角也成功地為文革研究提供了新的元素。

粵劇鮮活的移植過程也進一步說明在社會性模仿中,主體所成為的典範,與其所複製的典範之間的微妙差異。這與作者所指主體在複製活動中「既相信自己被解放,但又必須承認自己是工具」的矛盾心態形成對比。

作者在建構社會性模仿的文化機制,即「主體模仿典範,成為典範」中,開啟了進一步的論述空間:主體成為典範的過程中,如何或是否會被其他主體所模仿,以完成這一黏合過程。譬如地方文藝表演者挪用了蘇聯電影,充分說明了主體如何複製與模仿典範;然而,另一方面,由於缺乏史料證據,這個例子仍不足以完全說明主體如何成為典範。

因為文藝創作狀態非常複雜,難以精確地闡釋,所以作者提供的一些例子還是不能直接回答社會性模仿的機制有多麼的嚴密。例如,在視覺逐漸壓倒聽覺的樣板戲移植工程中,最終未能面世的粵劇版《杜鵑山》即具備一種「既非粵劇、又非京劇、又非西方歌劇」的獨特形態。此類實驗品被挪用或複製的可能性,值得在社會性模仿的視域下產生更多論證。

當然,這種主體與客體之間複製、實現、轉化甚至解構的機制,正是本書試圖解開的文革主體複雜性所在。作為「社會道統」的毛澤東與「赤腳醫生」,是文化再現層面上的主體,也映證了穩定卻破碎的文革生活。

其中,赤腳醫生既被建構為現實生活的公民典範,以女性的身份或形象「滑溜」地掩蓋了滲透於共和國的現代醫療工程;除此之外,此一形象又被打造為一個代表醫學體制改革的樣板英雄符號;最後此一形象又藉由電影重新捕獲其政治性,進而使醫學捲入階級鬥爭。

以上思路無疑突破了文革時期文化與政治的二元關係,這些研究還開啟了稍顯空白的文革群眾的文化實踐、日常生活的論述。

瑞士人曾窮到吃狗肉?歐洲天龍人不得不面對的黑色過去!
作者:瑰娜(陳雅惠)

談到吃狗吃貓,不少人應該會馬上抿嘴皺眉,露出嫌惡的表情說道:「狗狗貓貓這麼可愛,怎麼可以吃牠們?」不然,有的人也可能在心中那塊黑板,把「吃狗吃貓」和「中國、越南和韓國」劃上等號,總覺得那是專屬於野蠻國家,喪盡天良的行為。我還記得自己初次聽聞瑞士人吃狗吃貓時的反應。當時,在一場聚會瑞士朋友 M 告訴我瑞士人會食用貓狗,我聽了只乾笑幾聲帶過,以為他在開玩笑。然而,當他舉出好幾則事例,先生甚至在旁提及某位父系家族成員吃過燉狗肉時,我才發現這是事實。

瑞士曾經是極為貧困的國家。由於土地貧瘠,列強環伺,工業化較晚,在長達六百多年的歷史中,瑞士人窮到快吃土,得長期輸出壯丁去國外當傭兵賺取外匯。瑞士作家阿弗瑞德・貝爾荷陶德(Alfred Berchtold)在他的著作《二十世紀初的瑞士法語區》(La Suisse romande au cap duXXe siecle: portrait litteraire et moral, Payot:1980)中甚至提及,十七世紀時,小國傭兵過剩造成行情暴跌,比小牛肉還要賤價。

提契諾人曾把孩子送至北義人家清掃煙囪,直到一九一五年瑞士政府才立法禁止。除此之外,歷史中還有數不清如《海蒂》故事中姨媽出國幫傭的例子,以及被送去農家或工廠工作的「契約兒童」(Verdingkinder)。過去,在物質匱乏的時代,地上爬的、水中游的、天上飛的全是珍貴的蛋白質來源,食用狗肉貓肉因而演變成瑞士農村的傳統。雖然二十世紀下半葉,小國翻轉命運,開始致富,現今依舊存在零星的吃狗吃貓案例。

二十世紀上半葉,狗肉在瑞士偏遠地區仍舊被視為珍品。今日,在聖加侖萊茵河谷、阿彭策爾地區和中瑞士等地,極少數人還保存吃狗肉的傳統,而吃貓肉的也大有人在。他們通常把狗肉製成風乾薰肉片(Mostbrockli),把貓肉做成燉肉鍋。在德語區,貓咪有個別名叫「屋頂兔」(Dachhase),意指貓兒像在屋頂上活碰亂跳的兔子。這名稱其實源自食貓的習俗,因為聽說砍掉頭腳又剝了皮的貓看起來跟兔子沒有兩樣。

在瑞士,關於吃狗吃貓的議題,每隔一段時日便會被當地傳媒挖出來,提醒民眾這項「傳統」。二〇〇八年,瑞士媒體 SonntagsBlick 採訪了一位來自聖加侖萊茵河谷,名叫布魯諾(BrunoD)的老農,他坦承吃過狗肉和貓肉,並做了詳細的敘述。報導中,布魯諾表示他一年至少吃一次煙燻狗肉,但現在不比以往頻繁,而肉源大都是自家農場生產過剩的小狗,更稱讚不到一歲大的仔犬肉質最棒。老農夫也吃過貓肉,但他嫌棄肉太少,偏好狗肉。

二〇一四年瑞士媒體《二十分鐘日報》則訪問吃過貓的讀者。讀者 W 表示他以前經常食用貓肉,並大讚肉質鮮嫩。他補述,在他成長的伯恩州中部,每逢秋季農夫會射殺生產過剩的貓兒,到了晚上人們便聚在一起大啖蔬菜燉貓佐馬鈴薯。讀者 B 則表示,他認識一些吃狗吃貓的人士,但他們不是高齡有八十歲以上,不然早就離世。在孩提時代,他親眼見過貓狗如何被吃掉。尤其,B的父親是狗肉香腸的愛好者,而狗的油脂相傳具有止痛的療效。另外,舊時很多人相信覆蓋貓毛毯可以治風濕,然而瑞士政府已於二〇一三年一月正式禁止貓皮毛交易。

現今,在瑞士的偏遠地區,零星的農夫依然食用貓肉狗肉。在阿爾卑斯山小國,到底有多少人吃狗吃貓?其實,目前並沒有任何正式的官方數據。根據動物保護人士采勒維格(Edith Zellweger)的推測,在瑞士每年約有幾千隻貓狗被吃下肚。瑞士動物保護協會(SAP)則估計,小國境內大約一百至二百人經常性地食用狗肉貓肉。

然而,現代瑞士是對貓狗非常友善的國家,實行嚴格的動物保護法,全國更豢養了大約四十萬隻寵物犬和一百五十萬隻家貓。絕大多數的瑞士人愛護貓狗,不會食用牠們。就我認識的瑞士人,沒有人對食用貓狗感興趣。舉瑞士朋友 B 為例,她愛馬成痴,故不吃小國常見的馬肉,更何況貓狗。

瑞士政府禁止販售狗肉及貓肉的商業行為,但私下宰殺與食用並不違法。對於愛貓愛狗人士而言,吃牠們的肉啃牠們的骨可是天理不容的殘忍行為,所以小國境內的動保團體幾次進行請願活動,請求國會立法禁食。一九九三年,采勒維格便曾至伯恩提交附帶超過六千個連署簽名的請願書,卻遭到拒絕。聯邦院和國民院認為吃不吃豢養動物這件事全憑個人的「道德感」,立法控管人民的飲食習慣並非政府份內的職責。因此,目前瑞士仍舊是世界上少數吃狗肉貓肉合法的國家之一。很有意思的是,當二〇一七年四月臺灣立法禁止食用貓狗時,瑞士媒體便做了相關報導,不少民眾給予正面的評價。

吃狗吃貓的議題也帶來意外的反思。二〇一六年初瑞士網路流傳一支驚嚇指數破表的影片。

在全英文的短片中,一位自稱是瑞士人的廚師表示,出自於對烹飪及老奶奶食譜的熱愛,他開設歐洲第一家供應狗肉與貓肉的餐廳,名叫「瑞士餐桌」(La Table Suisse)。在鏡頭中,他把一隻看起來像貓的剝皮生物倒掛廚房,接著切了好幾塊肉,疑似正在製作貓肉料理。餐廳官網更列出讓人怵目驚心的菜單,例如:風乾薰狗肉片、燜烤貓肉、燉瑞士山犬湯和貓背肉,並聲稱由於遭受愛貓愛狗人士的攻擊,所以不得不隱藏聯絡地址及電話,待食客完成訂位,店家才會提供地址。

當初和我分享影片的西班牙人信誓旦旦地說,這支影片百分百是真的。事實上,這是一場騙局。幕後團隊最後坦承影片中的主廚是演員,餐廳也不存在,這麼做只是為了向世人傳達重要訊息。引用短片中的台詞「為什麼這麼多人反對吃狗吃貓?人們可以吃雞和豬,沒有理由不能吃其他動物。」我們認為食用狗肉貓肉殘忍,然而,雞豬牛羊也很可愛,為何我們大啖牛肉麵、啃雞排、食豬腳和呷羊肉爐,卻不感到愧疚?這正是由美國社會心理學者梅樂妮・喬伊(MelanieJoy)提出,以差別待遇對待不同動物的「肉食主義」(Carnism),狠狠打臉吃肉的普羅大眾。

是的,瑞士人吃狗吃貓並非玩笑,而是千真萬確的事。不過,這項舊時的農村傳統逐漸沒落, 現今只有極少數偏遠地區的老農會私下宰殺和食用貓狗。有的瑞士人認為這是文化恥辱,有的人則認為肉就是肉,吃什麼是個人的自由,反應兩極。無論如何,隨著時代的推移,未來這項傳統即可能在時間的洪流中淡化消失,成為一則令人聽了嘖嘖稱奇的鄉野傳說。

本文摘自木馬文化《瑞士不一樣:顛覆你對最強小國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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